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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等四部门推出促进保障房建设五大措施
未来3年我省增建保障房2.34万套
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讯(首席记者梁峡林实习生杨晓莉)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和建议,就此,省住建厅等四部门日前研究出台五大促进措施,其中,全省2013年-2015年将新建各类保障房33.13万套,比“十二五”规划增加了2.34万套。
措施一 商品房不按比例配建廉租房停批新项目
督促各市州严格落实提取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和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政策规定,对未按规定计提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市州、县市,由财政厅通过年终决算扣回相应数额资金,作为全省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严格落实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面积10%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凡不按比例配建的,不得审批其新开发项目。
措施二 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杜绝骗购保障房
进一步完善推进措施,督促各级政府落实被征收人补偿和住房安置政策,切实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为解决保障对象审核难,杜绝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现象,今年将建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目前已经完成了建设方案。我省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包括监测分析、个人住房信息、预警预报、保障房建设、从业主体管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和拆迁信访管理等六个子系统。
措施三 未来3年新增2.34万套保障房
我省初步确定“十二五”期间全省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60.51万套,其中2013年-2015年规划实施30.78万套。为有效改善城镇居民基本居住条件,决定对2013年—2015年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全省2013年-2015年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33.13万套,比原规划增加了2.34万套。
措施四 公开限价商品房保障标准及申请条件
建立健全限价商品住房分配政策,由于国家层面和省政府还未出台统一的限价商品房管理办法,由实施限价商品房的当地政府制定。省住建厅等四部门将结合我省实际,督促市州政府做好限价商品住房的使用、管理,明确限价商品房保障标准和申请条件,确保限价商品房真正用于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措施五 廉租房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简化
省住建厅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大、中、小型保障房建设项目,分别在7、5、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设计单位分别在5、4、3个工作日内提交整改意见和完成图纸修改。简化和下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核发及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权限。省发改委对廉租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由三道简化为两道,将立项和可研合并为一道审批,并要求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分别在3个、5个工作日内办结。省国土资源厅建立土地审批快速通道,审批时限由5-7天缩短为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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