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签字不送红包” 被指走形式(资料图)
中广网北京8月8日消息(记者李欣)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一提起医患关系的矛盾,红包似乎成为了众矢之的。针对医生收红包的问题,最近,卫生部向社会来征求意见,其中有这么一条:建议规定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并在患者入院时双向签字,而且该协议书还将纳入病案管理。
此举一出便引发了社会热议,有人认为可以遏制收、送红包的不良风气,但也有人认为这样的做法只是流于形式,那么这样一纸协议到底能不能解决 “红包”的顽疾呢?卫生主管部门对此有怎样的态度呢?
“红包”一词在中国有很多种解释,但很多情况下 “红包”代表的是看不见的灰色收入,更意味着难以监管的黑色地带。因此,自从8月1号,卫生部发布《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来,短短一周,公众讨论的热点都集中在了敏感的“红包”协议上。
某医院妇产科主任苗华艳在多年的从医生涯中,碰到的“红包”事件多到数不清,但却极其反感这样的方式,她认为红包的出现扰乱了医患之间原本对等的天平。
苗华:你一旦送了红包之后,心里就发生变化了,处在那种不平等的状态,这个医学是受限的,希望值越高,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他会出现过激反应,所以我希望的是病人和大夫之间处在一种平等的互相尊重的互相理解的这种宽松的环境当中。你来就医,我来给你看病,不用出现纠纷。
某医院监察科科长崔晓青对于征求意见中的“红包”协议,就持赞赏的态度。
崔晓青:对医生是一种约束,同时对患者也是一种约束,通过这样的协议,对患者来说,至少从心底上他是一定稳定性的。
但是引发热议的根源在于,很多人并不相信这一纸协议的功效。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周子君就认为,这样的协议很可能流于形式。
周子君:红包整体上讲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协议不是合同,所以协议对于约束道德有时力量是非常弱的,所以我们认为这个协议在这个层面上不会有太大作用,当然我觉得它可能能起一定的作用,但是要考虑怎么样从根本上来解决,而不是形式上的办法。
与周子君有类似观点的业内人士不在少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建东更是从法律的角度指出,这样的协议并不具有法律效应,真正有效的做法是加强法律的监管。
李建东:实际上有没有这个协议并不影响医生去收不收红包,而是看国家对这个事情的打击力度,比如说是可以增加一些举报的渠道,对于举报人做相应的保护,然后把收到的举报线索能够真正地查实,按照法律规定对他们进行刑事处罚,并且将这种处罚的结果频繁的向社会公布。
对于社会热议的观点,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应,在机制体制问题尚未解决之前,至少这样的规定是有其必要性的。
邓海华: “红包问题非常复杂,卫生部一直在加强红包治理。媒体说光签表面上的东西不起作用,但我们在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之前,进行(相关)综合治理是有必要的,因为不可能现在就解决体制机制问题。”
周子君认为,根治红包问题,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根本的措施在于从制度上改善医生的合法收入问题。
周子君:拿灰色收入是违法的,国家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后面的问题是,医生应该拿多少?通常的解决方式有两个,一个是用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再一个就是通过政府定价来解决,所以医生现在如果你给他的定价很低的话,他会用其他的方式来解决他的收入问题。
目前,我国医护人员的手术费普遍存在价格低的情况,医生劳动价值得不到体现。对此,邓海华也给出了回答。
邓海华:(医疗)价格是发改委负责,他们正在进行全面调研,会适时提出价格调整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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