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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今年2月8日晚,一新加坡籍华人在深圳龙岗区驾驶小型越野车与一骑自行车男子发生碰撞,致骑自行车男子当场死亡,驾车者随后逃逸。昨日,该新加坡籍男子涉嫌交通肇事罪在深圳中院受审,该男子当庭认罪。
新加坡籍华人YONG FUI SHIUNG(中文名:杨飞雄)现年44岁,本科文化。根据检方指控,2012年2月8日21时20分许,杨飞雄醉酒驾驶朋友的小型越野客车,在深圳市龙岗区横岗梧桐北路七号门口路段由南往北方向行驶时,与骑自行车的庄某江发生碰撞,致庄某江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杨飞雄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案发当晚23时30分许,杨飞雄来到龙岗区横岗交警中队投案。经深圳市物证检验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庄某江符合钝性物体作用于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
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杨飞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行驶,并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庄某江不承担事故责任。
深圳市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杨飞雄提起公诉。昨日,杨飞雄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在庭上,他对检方指控罪行供认不讳,多次向法庭表示“对不起”。
杨飞雄称,当天上午他找朋友借了车用,晚上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红酒,随后在驾车回家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他同时向法庭陈述,出事之后他并非故意逃逸,而是当时意识很不清醒,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赶紧将车开到朋友家,让朋友陪同一起去公安机关自首。公诉机关也表示,杨飞雄的行为构成自首情节。
开庭前,杨飞雄已和被害人庄某江的家人达成谅解协议,由杨飞雄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庄的家人向法庭提交了谅解书,希望法庭对杨飞雄给予轻判或免于刑事责任。
昨日,杨飞雄和被害人庄某江均未有家属前往法庭旁听。此案未当庭宣判,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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