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互助献血并不是新鲜事物。根据献血法第15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补献血。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郭燕红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互助献血,首先是在血液紧张的时候采取的一种应急措施,另外它适用于择期手术的病人。“应该说互助献血不是临床用血的主要来源,更不是对患者及家属的硬性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献血法中明确国家“提倡”互助献血,但观察近年来各地实际可以发现,很多地方对于互助献血的强制性日趋增强。而在这背后,则是日趋紧张的用血形势。(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