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湘西8月8日讯(通讯员 姚琼)近日,湖南省古丈县纪委、县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将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在全县全面推开。
古丈县纪委、县监察局、县人大内司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法律专家组成了县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协调指导小组,负责对县政府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县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对本单位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洁性评估。
《通知》规定,对正在起草中的和已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主要是对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反腐倡廉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权力配置是否合理,文件出台是否经过了法定的必经程序等,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存在廉洁性问题的内容进行评估。
《通知》对起草中的规范性文件、已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分别规定了评估程序。对起草中的规范性文件先由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廉洁性评估,并填写制度廉洁性评估意见,经合法性审查加盖备案章后方可向上级机关报送。对已发布执行的规范性文件,在逐步进行清理的同时,由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进行廉洁性评估,并分类填写评估表报县制度廉洁性评估协调指导小组备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异议的由县协调指导小组研究处理。
此外,未经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不得提请审议和办理“三统一”。对不按规定进行廉洁性评估的,或者不采纳廉洁性评估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稿源:红网]
[作者:姚琼]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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