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马明)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获悉,《天津市基本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草案)》获得原则通过并将施行,本市将对住房保障制度实施的全过程进行规范管理和动态监管,实现住房保障制度的公平、公开、公正运行。
据了解,该《办法》提出,天津市住房保障的基本方式为“出租和出售保障性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及外地来津就业人员提供帮助和扶持”。要坚持分层补贴、租补分离、租售结合的原则,坚持规范管理,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办法》还对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进行了严格规范,加大了住房保障的申请、准入、使用、退出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强化了监督管理,明确了法律责任追究。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采取不正当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除驳回申请,5年内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用欺骗手段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将终身不再受理当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保障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