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昌平)30岁的彭刚冒充国家发改委官员,以帮助他人采购电煤为由诈骗钱财。今天上午,彭刚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2010年12月23日,彭刚冒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伙同张建(另案处理),以帮助被害人李某采购神华集团电煤为名,编造了需要给相关领导好处费的虚假事由,使用伪造的国家发改委文件,骗取李某美元10万元。12月24日,彭刚退还李某美元8万元,并以办理采购电煤之事为由骗取李某向自己的账户内转账人民币85万元。
在开庭受审时,彭刚对指控其犯诈骗罪没有异议,但对数额有异议。
一中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彭刚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1000元。J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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