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茶陵站8月8日讯(通讯员 谭晓波) 为保障购房者的利益不受侵害,不被违法违规售房的房地产企业打折、让利的促销手段所蒙蔽,茶陵县房产管理局提醒您在购房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场所向买受人明示“五证一照”。消费者购房时应查看开发商提供的“五证一照”是否齐全,“五证一照”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对“五证一照”不齐全的商品房,无论开发商给出任何承诺和优惠,我们建议您不要购买,以免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特别是无资质开发和私自改、扩建并对外销售的房屋,最好不要购买。否则,责任概由购房户自行承担。
[稿源:红网]
[作者:谭晓波]
[编辑:王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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