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北京8月8日讯 记者胡建辉 卫生部8日公布《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允许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从事可使该病传播扩散的工作。同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人有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等情形,或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
????征求意见稿指出,传染性肺结核患者应当遵守医嘱,避免可能传播结核病的行为。肺结核疫情一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按照有关预案采取控制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布疫情处置情况。
????征求意见稿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可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必要的资料,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在执行公务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漏患者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等。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阻挠。
????征求意见稿规定,有未履行肺结核疫情报告职责,或者瞒报、谎报、缓报肺结核疫情的;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导致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肺结核传播的;未履行监管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违反本办法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等等情形的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其他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肺结核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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