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评选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盟市推荐,自治区卫生厅确定推荐下列集体和个人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2年8月7~11日)。
4个先进集体是:包头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兴安盟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赤峰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临河区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7个先进个人是:呼和浩特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岳峰、呼和浩特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巴图、呼伦贝尔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桂罕林、通辽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刘宇辉、锡林郭勒盟新农合管理中心张振鹏、达拉特旗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王小力、四子王旗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邢建华。文/本报记者 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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