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8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崔武(江苏崔武律师事务所律师)
周女士:我和老公签订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协议约定以登记离婚为条件。因为协议离婚未成,我老公现在不愿离婚,也不认可该分割协议,我现在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和按协议分割财产,请问法院会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崔律师:该协议未生效,不能作为财产分割的依据。根据法律规定,签署该协议的行为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条件为离婚;如果未离婚,那么该协议就没有生效。反之,如果协议的生效不以离婚成功与否为条件,那么登记离婚或协议离婚不成,诉讼离婚,都不能影响协议的效力。财产分割都可按协议来办理。
8月10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袁胜寒律师事务所的刘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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