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宗泽)男子李某为骗财,在朋友圈内自称有“关系”可帮忙消电子眼,并通过年审。以此手段,李某连向三名熟人下手,骗得近两万元。近日,李某因诈骗获刑。
2010年底,机动车年审高峰期时,在一次酒席上,李某得知好友张某的车有大量违章电子眼记录,便夸口说有亲戚在武汉交管局工作,可以帮忙“消单子”。
当年11月,李某私刻“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专用章”及“年审合格”专用章,并盖在张某的行车证上。张某见其办事顺利,给了他8200元劳务费。
同月,李某故技重施为好友杨某等“消单子”,骗取劳务费1.1万余元。一个月后,3名被骗者通过网上查询,均发现自己的车辆根本没有送检,而此时李某已搬家。
受害者报警后,警方于2010年12月26日将李某抓获。近日,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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