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不义之财,80后女子李某竟想到以结婚为诱饵,诈骗他人。“准公爹”苦等不到儿媳才知道中了圈套。2012年8月6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
2011年9月份,李某与陈某预谋,以结婚为诱饵捞取一笔钱财。陈某充当李某的表哥找到了张某,说愿意从中做媒将自己的“表妹”介绍给张某的儿子。双方见面后都很满意,李某随即以结婚为由向张某索取13700元彩礼,后陈某又以要参加村里竞选需要费用为由向张某借款2000元。钱一到手,李某与陈某迅速逃逸,张某苦苦等不到“儿媳”才知道被骗,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12年2月份,李某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陈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李某退还赃款3600元,陈某退还赃款900元,故对二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东方今报记者 周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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