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消息引起热议,反对之声不绝于耳。这已引起了昆明市委、市政府的重视。8月6日,昆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和丽川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昆明市将深入研究“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办法,包括征收方式、标准、对象、范围等,将严格按照程序召开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由市政府按照程序报批。“在今后的滇池保护治理工作中,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滇池保护和治理。”和丽川说。
治理信息的公开十分有限
今年6月15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向云南省政府汇报滇池水污染防治工作时,提出了一个建议:“对滇池流域29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晋宁6个县区的酒店、旅社入住者,按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
“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被写入《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草案)》,草案要求“昆明市政府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但没有规定具体征收标准和征收人群。
“开征滇池生态资源补偿费”只是滇池保护措施中的一项,为什么这项措施引起这么多争议?
“与我国多数环境公益事业的情形相类似,过去10多年,滇池治理信息的公开十分有限,来自政府部门的权威信息较少,公众不知道政府治理滇池的思路,也不知道投入治理的巨资是如何分配的、成效如何。”云南一位环保界人士说:“在环境治理中,忽略信息公开,自上而下要求公众保护环境的思维方式,容易带来‘政府治污,民众埋单;环保感冒,百姓吃药’的社会情绪。”
污染严重但治理资金不足
滇池污染一直是云南人刻骨铭心的痛,也是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持续不断攻坚的重点。滇池治理已历经几个五年计划,“九五”期间完成投资25.3亿元;“十五”期间完成投资31.7亿元;“十一五”期间完成投资183.3亿元。
2011年,国家重点流域规划考核组在对滇池“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作综合评测时,给滇池治理打出了70.1分,比2009年考核评分提高了10分,首次进入较好行列。
但是,专家们同时警告,截至目前,滇池仍然是我国污染最严重、治理难度最大的湖泊之一。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祁希元认为,面对滇池治理新的压力,1988年出台、2002年重新修订过的昆明市地方性法规《滇池保护条例》,已经不能适应对滇池综合保护工作的需求。
除管理机制不顺,重“建”轻“管”外,资金不足也是滇池保护面临的一大难题。
据悉,“十二五”期间,滇池治理规划项目101个,投资总额达到420.14亿元。截至今年5月,已完成投资89.29亿元,还需投入330.85亿元,资金筹措压力较大。
专家:出台政策前需听民意
“政府应该充分重视来自民间的治理愿望,包括相应的责任、权力和义务。”云南大学生命科学院副院长段昌群说:“在一个行政命令、法规出台前,应考虑到公众如何有效参与,用什么样的渠道参与。环保问题从根本上就是一个利益问题,推动公众参与,必须要有相关机制来确保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和愿望。”他认为,从生态补偿的角度收取一定的补偿费是可以的,相关人群享受到不断提高的生态环境服务要有相应的付出。但是对这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益产品的收费理由、征收方式等都要经过必要的科学研究、广泛听证。如果人们付了钱,增加了支出,面向社会公众就应该说清楚能够提供的更好的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是什么。
(据8月8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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