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刑人员也能“双城记”
快报讯(通讯员 高峰 记者 薛晟)家住江阴市月城镇的欧某,每天往返于常州武进的工厂和无锡江阴的家中,这种“双城记”的生活方式,在一些上班族中十分普遍,但有所不同的是,欧某是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根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城市。而像欧某这种每天往返于两个城市的,则属于特例,没有具体的规定可参照。
江阴市月城镇司法所经过排查发现,江阴的月城镇和常州武进的横山桥镇虽隶属于不同的行政管辖,但是历来有着密切的联系。为更好地满足两镇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江阴月城镇司法所与武进横山桥镇司法所尝试建立了跨市社区矫正沟通交流工作机制。针对在彼此辖区内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将部分监管权委托给对方司法所负责,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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