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裴晓兰)杨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匿,导致两名伤者死亡。记者昨天获悉,杨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诉至顺义法院。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2月25日凌晨1时许,杨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顺义区顺平路一条村路时,遇到汪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由南向北在路中心调头欲向西行驶,两车相撞。当时,汪某及其车内的24岁男青年王某受伤。而杨某车内也坐着4名乘车人,其中23岁的男青年董某受伤。
事发后,杨某弃车逃匿,其车内的另两名乘车人将董某从车内抬到村口北侧后,也先后离开。有人报警后,王某被送往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董某因为被抬离现场,未能被救护人员发现。当日7时许,董某被人找到,但已经死亡。汪某身体所受损伤经鉴定构成轻伤(偏重)。经顺义交通支队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汪某负次要责任,王某、董某无责任。
去年12月25日下午3时许,杨某主动到顺义交通支队投案自首。公诉机关认为,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杨某刑事责任。而将董某从车内抬出后放在路边的两名乘车人,则被另案处理。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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