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广州8月8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吴勇加)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8日在省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珠三角规划纲要》)讲评会暨“四年大发展”攻关动员会上通报了关于2011年度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评估考核情况,深圳市为6名良好等次单位之一,为实地考核得分前3名之一。
评估考核情况表明,2011年珠江三角洲各市、省有关部门把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作为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全面部署推进,创新实践纷呈,取得了显著成绩。“四年大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基本按计划完成年度目标,部分已提前实现2012年目标。经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领导小组评定,惠州市、广州市、江门市为优秀等次单位,中山市、深圳市、东莞市、珠海市、佛山市、肇庆市为良好等次单位。在珠三角各市评估考核分项结果中,深圳市为实地考核得分前3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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