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8日讯(记者 甄真 通讯员 王冰 李倩)记者今天从市工商部门获悉,我市12315消费维权体系将全面升级。今后,消费者维权将更为便捷快速。
我市将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凡是市级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各县(区)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市级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摊位在100个以上的消费品市场或者县(区)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摊位在80个以上的市场;通信、邮政、供电、供气、供水、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生产厂家设立的供货或售后服务机构;宾馆、饭店、机场、车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风景区都要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悬挂标识牌、服务公示栏、工作流程图、工作制度。“消费维权服务站”将在工商管理部门指导下,建立经营户信息记录,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经营者自律、销售和售后服务、消费纠纷调解、小额消费争议解决、进货查验、索票索证、不合格商品退市、商品质量承诺等制度,切实做到消费小纠纷调处不出柜组、摊位,大纠纷调处不出商场、超市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