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济南市工商局了解到,根据工商部门新制定的相关规定,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在解决消费争议时,除商品质量无法现场判定的情况外,其他争议均须当场受理当场解决,市民不用再为消费投诉来回往商场、超市跑。
济南市工商局消保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济南正在提升12315消费维权体系,提升改造商场、超市的“消费维权服务站”。根据要求,在“消费维权服务站”内建立消费争议快速解决“绿色通道”。一旦发生消费投诉,除特殊原因外,做不到当场受理当场解决的经营者,将被摘掉“消费维权服务站”的牌子。
(通讯员王冰 李倩 见习记者陈庆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