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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周海波) 昨日是全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三快”逗硬的第一天,尽管之前多次宣传提醒,截止到17时,全市仍有32个司机不实行快撤,被交警开具罚单,受到罚款200元的处罚。交警提醒:目前,我市中心城区道路资源有限,通行能力处于很脆弱状态,很小的事故就有可能造成整个路段的堵塞,如发生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及时采取“三快”处理程序,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
昨日16时10分,锦江区东大路望江宾馆路口,潘某驾驶号牌为川AG5988水泥罐车在路口左转时,与同向左转的由张某驾驶的号牌为川AT0F01的越野车发生碰剐,当事双方均认为是对方的责任,没有对现场进行拍照和及时撤离现场,造成该路段交通堵塞。接到分局指挥中心调度后,交警三分局三大队民警杨志宏接警到达现场勘查后,认定该起交通事故属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完全符合“三快”处理程序,并认定潘某驾驶车辆未按规定变更车道,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在给双方开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对双方未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对潘某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截止到昨日17时,全市共有32件符合“三快”处理而不及时主动撤离现场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执勤民警在责令其撤离现场的同时,均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一并处罚。
据了解,《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实施一周以来(8月1日至8月7日),城区四个服务中心共受理“三快”交通事故处理959件,日均13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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