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一些主要进出城通道,不仅机动车车流量较大,非机动车尤其是电瓶车数量也很多。虽然交管部门一直在强化对电瓶车载人、逆向行驶等不文明交通行为的管理,但此类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昨日上午,交警一分局在人民南路红照壁路口开展整治行动,民警现场纠正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并对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
明知危险还是要载人
全部顶格处罚50元
上午10点09分,民警在路口拦下了一名骑车载人的中年男子,其后座坐着一名20多岁的女子。男子自称姓杜,重庆人,这次和女儿一起来成都,特意骑车带女儿来逛逛天府广场。
“杜师傅,按照《道法》规定,非机动车只能搭载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带女儿出来逛是好事,但也一定要注意安全!”民警现场对杜师傅进行了教育纠正,并对其进行了50元罚款的顶格处罚。“以前我不晓得电瓶车不能搭人,以后不会了!”接受了处罚的杜师傅向记者表示。
几分钟后,一年轻男子骑车载着另一名男子向路口驶来,可能是看到了民警和记者的身影,在距离路口还有二三十米的距离时,电瓶车停了下来,后座男子飞快地跳下车,往路边的街沿跑去,民警立即走上前去,将该车挡下并要求骑车人接受处罚。“我也知道电瓶车载人很危险,但就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这个样子比较方便。”在缴纳了50元罚款后,该男子离开了现场。据统计,在昨日上午10点至11点1个小时的整治行动中,民警在红照壁路口共纠正26起非机动车违法载人,并全部处以了罚款50元的顶格处罚。
违法载人还打伤交警
情侣被处拘5日
电瓶车违法载人,被民警拦下后不但拒绝配合,还将民警推倒在地导致受伤……8月7日上午11时左右,交警四分局五大队民警王建波在天府广场东北侧东单路口依法纠正一起电瓶车违法载人,当民警上前对该车进行纠正时,骑车人李某和其女友梅某不但拒绝配合民警的正常执法,还将民警推倒在地。后经省医院诊断,民警王建波身上多处软组织受伤。李某和梅某在将民警推倒后,被前来增援的民警控制,并移交至西御河派出所进行处理。
据了解,李某和梅某目前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于当晚依法给予二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