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邱萧芜王珏
陈先生是歇台子一个小区的保安,他给时报通66099999打来电话说:为方便业主,我们保安通常会免费帮业主寄存包裹。“前天一位业主来我们这里拿包裹,包裹找不到了,她说包裹是7月19日寄来的,可过了这么久了我们谁还记得?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我们保安到底需不需要负责?”
陈先生告诉我们,小区内有快递包裹寄来,最开始他们保安是拒绝将包裹寄存在保安亭的。如果业主实在是不在家,可以给物管公司打电话,在征得物管公司同意后,才可以将包裹暂时寄存在保安亭。后来由于一些业主觉得不方便,保安亭才开始为业主寄存包裹。
不过,在接收包裹时他们一定会用快递员的手机给业主打电话,向业主说明:包裹可以暂时寄存在保安亭,但如果包裹搞丢了或是出什么问题,保安概不负责。征得了业主同意后,他们才会接收包裹。“我们只是暂时寄存,不会签收包裹,更不会检查包裹里有什么。”陈先生说。
上个月寄来的包裹“不翼而飞”?
前天下午,一女士来到保安亭取包裹,说自己有一个包裹,是个杯子。可陈先生找了很久,还是没找到。“不是吧,快递员告诉我说他把包裹给了保安的啊?”
陈先生他们问女士包裹是什么时候寄来的,这位女士说,是7月19号。陈先生建议她去查一查快递有没有送错地址。
“有可能是送错小区了,两个月前,还有个快递员就把金银湾的包裹寄到这边来了,我还专门把包裹送还过去的。”陈先生顿了顿说,“虽然我们默许业主将包裹寄存,但我们本身并没有这个义务。并且我们都向业主说明了情况后,才答应暂时帮忙寄存的。如果包裹一丢了都来找我们,那以后谁还敢帮业主寄存包裹啊?”
保安究竟有没有义务为业主寄存包裹?
我们咨询了小区物管。物管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那位女士的包裹是7月19日寄送过来的,时间过了太久,现在他们正在尽力了解情况。至于保安帮业主寄存包裹一事,他们声称根本不知道。“从原则上说,我们是不赞成保安亭帮业主寄存包裹的。”工作人员说。
我们也电话咨询了律师尹柱刚先生。尹柱刚告诉我们,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物管或者保安亭有义务帮业主寄存包裹。如果保安帮业主寄存包裹,包裹发生丢失,若能证明业主是同意了“后果自负”的前提条件下,保安是不需要负责的。若是不能够证明,那么发生包裹丢失就必须由保安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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