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仁洪
一名只有一条右臂和一条右腿的乞讨者,在射洪县城准备过斑马线时,拒绝执勤交警背他过街。他说:“以我自己能过”。在他“爬”过斑马线时,交警为他开路、为他保驾护航,小车司机为他减速、绕道,三轮车夫为他驻足……正常人十多秒就能走完的斑马线,他用了三四分钟才通过(华西都市报8月7日曾报道)。
在射洪警民的帮助下,这名残疾乞讨者顺利通过了斑马线,还享受到足够的尊严。而古时齐国富人黔敖以救世主的身份赈灾,对饥民进行侮辱性的施舍,饥民觉得伤害了自己的尊严,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
古今的两则故事提醒我们:人人有尊严。帮助困难群体,一定要维护困难群体的尊严。
无须讳言,街边时常能看到乞讨者,温暖他们、帮助他们,这既是一种美德,也是政府和民间的一种责任。但在救济、帮助别人的同时,要让受助者得到应有的尊严,而不是以救世主自居。
让人人都生活得更有尊严,让尊严不再是困难群体的奢侈品,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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