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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河南省淮滨县司机杨华(化名)开着一辆超载的大货车,主动去淮滨县马集镇的超限检查站办罚款“月票”。去年开始,当地货车司机为了少被处罚,每月月初,到县城的超限站交钱,不同车型缴纳的费用不一样:三轴车(前后有三排轮胎的汽车)需缴纳5200元,两轴大车(前后两排轮胎)缴纳4400元,小车缴纳3300元。
不过,拿到“月票”后,车货总量也不能超过当地的规定。去年5月,为了治理超载超限,当地政府规定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能超过45吨,两轴车不能超过35吨,分别将国家超限标准放宽15吨。按国家规定,三轴车车货总量不能超过30吨,两轴车辆不能超过20吨。
买“月票”价钱
每月先交5200元才能“安全”上路
8月1日,信阳淮滨县司机杨华7月的“月票”已过期。
每到月初,他要去超限检测站缴纳5200元,领取当月“月票”,才能“安全”上路。
当天上午,杨华将载着沙石的货车开到超限检测站(位于淮滨县337省道与216省道的交叉路口),过地磅显示重量43吨,领到一张“初检单”。
在办事大厅里,5名工作人员分别负责收款、记录、填写单子、出罚款单,里面已有10名司机在“交罚款”。杨华交了钱,在一些空白单子上签字、按手印。一名交警记下杨华的车牌和喷标号。
杨华交了4200元后,顺利领到8月份的“月票”。一个月前,杨华交了5200元,据其提供的票据显示:7月1日交了4200元,其中3200元罚款内容是“擅自使用改装车辆”;1000元是“超限运输”的罚款。7月2日,他又交了1000元,处罚内容是“超限运输”。据当地多名司机介绍,每月初要交上5200元,才能“安全”上路。
开“月票”理由
“要是趟趟罚,你们受不了”
当地司机王师傅说,开“月票”时,按当地规定,三轴车辆过磅总重要低于45吨,违法超限运输罚款1000元;超过45吨,罚款2000元。
很多司机怕麻烦,他们宁愿一次性交清5200元。王师傅说,如果遇到重量低于45吨,检查站就会想法让车重超过45吨。比如,会找些人站到地磅上,或让后面的货车车头开到地磅上。
一位货车司机说,他在检查站的显示屏幕上曾看到,所有通过淮河特大桥车辆的信息,包括车牌、轴数、总量和超重等,在屏幕下方还显示“红名单中未缴纳月票车辆列表”等信息。该司机提供了一张今年4月17日的图片,印证此描述。该图片被媒体曝光,当地政府进行更改,此后不再提“月票”。
8月3日,记者以司机的身份咨询马集检查站一位陈姓工作人员。他说,罚是一次性的,以后(这个月内)不用再罚了。“这个(月票)刮风下雨都能跑,除非上面领导来检查。”“县里制定政策还是有人情的,不是趟趟罚。要是趟趟抽查、趟趟罚,你们受不了。”陈先生说。
“月票”的作用
载重45吨之内车可“安全”通行
8月1日,杨华拿到的一份《违法行为通知书》显示,属于违法超限运输,需要“卸载超载货物,并罚款”。在另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写着:“经检测,车货总重43吨,超限13吨,超限率43%,货物为黄沙。”实际上,杨华并没有卸载13吨黄沙。交完钱,他把货车直接开出了大院。
按国家规定,三轴车辆车货总量超过30吨,两轴车辆车货总量超过20吨,属于超限。在淮滨县治超办下发的《淮滨县运输沙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意见》中规定,严禁两轴车辆超过35吨,三轴以上车辆超过45吨上路行驶。
8月2日晚,在该县淮河特大桥,记者看到当晚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未超过45吨的车辆予以放行,而超过45吨把货车开到检查站进行重新检测。
当地司机王先生介绍,有“月票”只能保证45吨之内放行,超过45吨,查到还要再罚款。
治超办回应
我们收的是罚款,不叫月票
8月6日,淮滨县治超办主任曹阳对收月票的事情予以否认,他说:“我们没有收过月票,月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谁敢干这事啊?我们是罚款,不叫月票。”
为什么每月三轴车都罚5200元?曹回应说,罚款次数不一样,有的车是罚1次,有的是罚2次,还有的罚7次,但一样的车型罚款的数额是一样的。
对于为什么要“先罚款后上路”,曹阳说:“因为他违规了,啥时间违规,就啥时候罚。” 本组稿件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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