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巨峰)8月8日,全省畜禽屠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现场会在晋中市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即日起我省启动畜禽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在宰前、宰中、宰后环节设下政策“硬杠杠”,严防问题肉流入市场。
按照政策规定,今后凡进入定点屠宰环节屠宰的畜禽,必须有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畜禽在屠宰前,必须停食静养12至24小时。静养过程中发现畜禽已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生病或死亡,一律不得屠宰,要在做好记录后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于定点屠宰企业,严禁出借、转让定点屠宰证书和定点屠宰标志牌。已取得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派驻检疫人员,对屠宰的畜禽实行屠宰检疫,屠宰企业要对屠宰畜禽的肉品进行品质检验。只有动检部门检疫合格和企业检验合格的肉品才能出厂。
同时,为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的震慑力,我省将实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一旦发现私屠滥宰黑窝点,除没收其屠宰工具和设备外,还要按照相关法规给予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此外,今年11月底之前,我省将完成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审核清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省共出动畜禽屠宰执法人员17.8万人次,共查处各类生猪屠宰违法违规案件181起,取缔私屠滥宰黑窝点39个,有70个场点被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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