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消息 (记者 尤琨 通讯员 李赞)日前,谎称能为他人办事的呼和浩特人聂某某被乌兰察布丰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抓获。
据了解,去年1月23日,受害人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乔某某通过同学郭某某认识了27岁的呼和浩特市聂某某,聂某某自称能为乔某某的儿子乔某办理鲁东大学校考合格证。次日,乔某某从中国工商银行丰镇市支行通顺桥分理处给聂某某卡上汇去5.5万元,聂某某给乔某某写下收条。事未办成,乔某某多次催要,聂某某拒绝退还,后失去联系。
2012年5月9日10时许,内蒙古乌兰察布丰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受害人乔某某报案后,随即通过本局情报中心对聂某某实施“临控”。7月14日,该局情报中心发布了聂某某入住呼市新城区景颐宾馆的黄色预警,并立即联系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情报中心对聂某某进行管控。次日,丰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呼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东街派出所民警的大力协助下,在呼市新城区景颐宾馆将聂某某一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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