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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金增 李东 赵健
“检察官,谢谢您为我家这么操心……”7月24日,听到张长峰女儿在电话那头感激地啜泣,张长峰故意伤害案的承办检察官十分感慨。
55岁的张长峰是山东省济宁市人,一直在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拾荒。今年5月14日晚8时左右,张长峰和一起拾荒的云南籍男子罗从春在共同租住的民房内喝酒聊天,其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张长峰想到罗从春经常因一些小事刁难他,越想越恼怒,于是顺手拿起酒瓶朝罗从春身上猛敲了几下,罗从春顿时倒地。后经法医鉴定,罗从春左锁骨骨折,其损伤构成轻伤。
此案移送兰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张长峰进行了讯问。张长峰供述了犯罪事实后请求检察机关从轻处理。听完张长峰的供述后,检察官感觉到像张长峰这样因一时泄愤而伤及他人的案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如果双方同意,非常有调解的必要。
“可以调解吗?”检察官问张长峰,“想呀,可是对方要3000块钱,赔不起呀!”张长峰回答得很干脆,当听到“3000块钱”这个字眼时,检察官心中一震,这个赔偿数额对于轻伤害案件可谓少之又少了。
检察官接着问张长峰:“没有别的办法吗?”张长峰回答:“能不能给问一下我在老家的闺女。”张长峰语气显得很低沉。但他接着补充道:“闺女恐怕也没有钱呀!”
怀揣着一线希望,检察官记下了张长峰女儿的电话号码。没想到,电话不但打通了,而且接电话的正是张长峰的女儿。然而张长峰女儿的回答与张长峰预想的一样:“我没有钱呀!”简单的几个字让承办检察官心凉了。
怎么办?第二天,检察官来到罗从春和张长峰的租住处,耐心地和罗从春交谈,希望他能做出让步。罗从春没让步,称2000元医药费还是借他人的,而且还想要1000元的误工费。
对罗从春,承办检察官家访了六次,罗从春最终做出了让步,同意张长峰只赔偿医药费2000元。
承办检察官再次拨通了张长峰女儿的电话,电话那头在沉默之后,再次说她确实没有钱。承办检察官告诉她:想想办法吧,2000元钱不但能让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也能使她父亲得到合理的判决,不能因为2000元钱,让年迈的老父亲再受牢狱之苦了。带着无奈,承办检察官挂断了电话。
圆满的故事,可能都需要曲折的过程,当检察官们已不抱任何希望时,那天办公室的电话响了,是张长峰的女儿打来的。她告诉检察官们,她已带着现金来到了临沂。承办检察官来不及再与罗从春联系,带着张长峰的女儿直奔罗从春的租住处,惊得房东四处寻找罗从春。
几天后,民事调解协议达成了,缓刑判决也生效了,张长峰的女儿也把老父亲接回家中居住了。一切那么圆满,只留下跌宕起伏的调解过程,让办案检察官们慢慢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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