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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威
明知少女不满14岁仍为其“拉郎配”,并极力教唆男方“将生米煮成熟饭”,从中私吞“彩礼”2.9万元。8月3日,朱良美因涉嫌强奸罪、诈骗罪被江苏省睢宁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50岁的朱良美是睢宁县桃园镇人。2011年10月底,朱良美明知邻村许某的养女未满14周岁,仍费尽心机做媒,将许某的养女介绍给胡某,并竭力撮合两人订婚。订婚当晚,朱良美即唆使胡某与许某的养女同居,至2011年11月12日案发。在此期间,朱良美以许家人的名义向胡某索要“彩礼”4.9万元,而朱良美则向许家人谎称胡家只给付彩礼2万元,将其中2.9万元私吞。犯罪嫌疑人胡某因多次与许某发生性关系,也因强奸罪被检察机关公诉。
(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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