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虎网讯 (记者 王茸)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我市正在组织起草一部规范城市治理的《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这部《条例》是对南京原有40多部与城市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一般规定和重要制度的综合,是一部城市管理的总纲,今后在制定有关城市管理的具体规章细则时,都需要参照这部《条例》。据悉,该《条例》还将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才能出台。
据了解,《条例》分8章共140条,内容则涵盖了建(构)筑物管理、市政设施、绿化、户外广告、建筑垃圾、市容环卫、道路交通、停车管理、公共客运、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11个领域,包括规划、建设和管理3个环节,体现了“大城管”概念。“条例中很多条款都是针对目前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规范,与市民的生活息息相关。”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薛宏介绍。(更多报道见A2版)
以前,南京出台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等城管领域的专项法规,不少条款由于制定法规的时间较远,出现了与现实脱节的现象,如乱贴“牛皮癣”,只能处以200元以下奉,违法成本低,违法者有恃无恐。该《条例》是对以往众多条例的整合和改进,拾遗补漏,是一部立足城市管理的龙头法。在今后城市管理立法体系中,它也居于综合性、引导性的地位。
这部《条例》从调研到草案出台,花了近3年时间,光调研就用了一年。为了能公正、客观、专业地制定这部《条例》,从立法工作启动之日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就全程参与,这也是南京政府立法工作开展多年来,(下转A2版)
(上接A1版)第一部委托全国一流专业法律研究机构参与制定的法规。
在南京的《条例》出台前,天津、长沙等城市早已出台类似法规,但其他城市都叫“城市管理条例”,唯独南京称“城市治理”。薛宏介绍,《条例》的立法理念和核心思路是从“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这在全国都是首创。相对于城市管理的单方性、高权性、强制性,城市治理则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为核心,具有更强的现代性、民主性、开放性、包容性、互动性和有效性。具体在法律中,则体现为很多地方需要公众参与,如行道大树砍伐需要绿评程序、物业管理以业主自治为主等。
来源:南京日报编辑:吴鑫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