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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8月8日讯(记者 孙敏坚 通讯员 潘哲 施泉江)今天上午,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齐石光家庭贩毒团伙案进行一审宣判,齐石光、易立清等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月至8月,湘潭县居民齐石光纠集妻子易正喜、妻兄易立清、情妇尹丽、儿子齐万广、儿子女友陈作组成家庭式贩毒团伙,先后在我省长沙市、江苏省南京市大肆进行贩卖毒品犯罪活动。齐石光负责毒品的购进、运输、销售;易正喜负责毒资的管理;易立清负责长沙市场毒品的销售;尹丽负责协助齐石光运输毒品,以及管理南京市场的部分毒品销售;齐万广、陈作负责协助齐石光南京市场的毒品销售。期间,齐石光家庭贩毒团伙贩卖冰毒、麻古、K粉等毒品数量特别巨大。在抓获易正喜时,警方从其携带的行李中缴获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4发。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齐石光、易立清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易正喜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齐万广、尹丽、陈作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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