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来旺 薛长明 实习生张姣婷)8月8日上午11时许,在庆阳路一家洗衣店内,一男子取完衣服出门时,误将玻璃墙当做店门一头撞了上去。约两平方米的玻璃墙被撞碎,男子的鼻子也被撞伤,血流不止。
当日中午12时许,记者在该店铺门口看到,店门左边一块宽约一米、高两米的玻璃墙破裂,玻璃碴散落在店门口。一店员告诉记者,取衣服的男子约30岁,视力正常未戴眼镜。据了解,该男子除了鼻梁被撞伤外并无大碍。律师称,商家有义务在玻璃门上设置鲜明的警示标志,给顾客以提示和保护。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经营者对消费者应承担与过错比例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