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闻网讯 从8月10日开始,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开始对全市近10万名道路运输驾驶员进行诚信考核。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诚信考核等级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一个考核周期为12个月,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不合格的,由市运管处依法撤销或者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满分20分,其次为10分、5分、3分、1分。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计分分值有20分以上记录的,诚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道路运输驾驶员存在以下问题将一次被扣20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死亡1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负有同等或者次要责任,尚未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转让、出租从业资格证件的;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驾驶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客、货车分别超员和超限100%以上。
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不合格,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积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所持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被吊销的驾驶员,市运管处将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按照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法撤销或者注销其从业资格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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