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崂山城管依法处罚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8月09日10:44  半岛都市报
崂山城管依法处罚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行为

  半岛都市报8月8日讯(见习记者任伟 )4月8日,青岛市崂山区城管执法局石老人中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至深圳路某小区门口时发现,小区门口有商贩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经营。经初步调查,该商贩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共场地进行经营。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拍照和摄像,制作了《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并交由现场当事人签字确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城管执法人员暂扣了当事人唐某的经营设备,并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5月9日,当事人唐某到石老人中队接受调查询问。经上级批准后,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唐某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并做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唐某认为,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罚正确,自己愿意接受处罚,并放弃陈述及申辩的权利。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唐某于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缴纳了罚款。

  根据《青岛市禁止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认真准备本案所需的立案审批表、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取证照片、录像、《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调查)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案件处理审批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结案审批表等材料,笔录中具有现场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唐某出示执法证件的表述,当事人唐某占用公共场地经营确实属于违法行为。

  崂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治理“无照商贩”需要齐抓共管。对无照占道经营的商贩,仅靠“严刑峻法”不成,还应当考虑怎样将管理与服务结合起来为这些无照占道经营的商贩找一个能够减免费用的经营场所,只有这样,才能治理这个顽症。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分享到:

 
  • 新闻云南昭通警方回应巧家爆炸案五大疑点
  • 体育奥运-乒乓球男团中国3-0韩国卫冕
  • 娱乐韩庚江铠同恋爱细节曝光:男方主动追求
  • 财经7月CPI同比涨1.8%创两年半来新低
  • 科技苹果上游产业链显示iPhone 5生产未放量
  • 博客台风海葵吹倒树(图) 奥运冠军谁最值钱
  • 读书哪届最乱:盘点奥运会上的尴尬事(组图)
  • 教育90后北大门前踩高跷抗议高考户籍歧视
  • 育儿两款日本奶粉在港被查碘量低 微博关注
  • 健康足部按摩轻松瘦身 隐形眼镜伤角膜吗
  • 女性维密天使被斥拍片走样 修片“被整容”
  • 尚品好酒店:信星级还是挑品牌 拍场顶级假酒
  • 星座测试你的人生幸福吗 哪种面相最有福
  • 收藏田黄身价十年涨十倍 A货翡翠阳绿龙凤牌
  • 神舟九号飞船发射升空
  • 穆巴拉克病重
  • 朝鲜将发射卫星
  • 印尼8.5级地震
  • 中菲舰船在黄岩岛对峙
  • 香港特首选举
  • 2012年全国两会
  • 中国工人苏丹遭劫持
  •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