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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日报讯 记者从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日前芜湖市首例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成功告破,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也意味着芜湖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2012年春节前夕,市人社局接劳动者投诉,反映陶某拖欠他们在芜湖某酒店客房部装修时的工资共计10余万元。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陶某拖欠7个班组31名民工工资共计12.061万元。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向陶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并多次通过电话告知其利害关系,但陶某以各种借口加以推诿和拖延,并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为确保农民工能过个祥和的春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批准启用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按照拖欠工资额的一定比例于腊月二十八垫付到农民工手中。
鉴于陶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以逃匿的方式拒不支付的行为事实,已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规定,市人社局于2月初将此案移送至市公安局,同时抄送市人民检察院,要求依法追究陶某刑事责任。芜湖市公安部门接收案件后立即立案侦查,经网上追逃,犯罪嫌疑人陶某于近日落网,经审讯,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12万多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2011年年底,芜湖市就相继出台了《芜湖市市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和《芜湖市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成立清欠办负责全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至今已收取保障金1440万元,全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此次芜湖市首例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的成功告破,进一步彰显了芜湖市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决心和力度。(陈旻 实习生 鲁文芳 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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