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8月9日讯(通讯员 万波 郭宏 记者 冯钧)近日,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的通知》,将“十二五”期间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分解至各市州,明确将建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的评估考核制度。湖南在节约用地方面又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十二五”期间,湖南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为31%,2015年末单位GDP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50亩/亿元。为确保这一目标完成,《通知》要求,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依据分解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趋势和土地利用实际情况,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并将分解结果于2012年9月1日前报省国土部门。
《通知》强调,各地要积极采取措施,坚决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要结合全国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评估,提出本地区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法。
各地还应严格实施用地标准,扩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鼓励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二次开发和地下空间开发等,促进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少占耕地,坚决落实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
《通知》明确,将采取“年度评估、五年考核”的方式,建立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目标的评估考核制度。从2013年起,每年4月30日前,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将上一年度本地区工作落实的措施、进展、成果等形成年度评估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将根据各地年度评估报告,开展全省落实情况评估,评估考核结果将作为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调整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
名词解释:单位GDP建设用地
指单位GDP产出所占用的建设用地。反映了用地开发利用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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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波 郭宏 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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