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了解到,呼市财政局日前经市政府批复下拨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亿元,用于支持各旗县区社会经济发展。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是中央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举措,有利于增强地方安排配套资金和扩大政府投资的能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政府债券使用项目的批复》精神,此次下达的9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仍将按照财政部的要求,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各旗县区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公路建设、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基础设施等5方面。
针对这笔资金的使用,呼市财政要求各地区要及时将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政府预算,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统筹安排本地区综合财力,提前制订还款计划,建立偿债准备金,做好还本付息的筹措工作,及时上缴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发行费等资金;要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管,特别是对属于财政投资评审或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切实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记者 杜柏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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