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章伟聪 记者 袁玮)“80后”小夫妻无证无照擅自经营液化石油气,人手不够还请来众多老乡帮忙,结果夫妻俩被处刑罚不算,还搭进4名帮工一同获刑。近日,长宁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其妻程某被处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其余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3月14日晚上,公安机关在治安巡检中,发现绥宁路北翟路附近一处空地内有人影,并不时传来“嗤嗤”声响和阵阵煤气味,再看地上,黑乎乎摆了一地的液化气罐。难道有人在灌装、销售液化气?公安人员当即检查,卢某及4名帮工被带回派出所接受询问,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卢某的妻子程某也于16日被刑事拘留。4月20日,卢某被依法逮捕,其余5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法庭经审理查明,今年2至3月间,卢某租借槽罐车以每吨5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价格,从江苏、浙江等地购入液化石油气,运至本市后在上述空地将槽罐车内的液化石油气充装入气瓶,然后加价销售。卢某夫妇负责收钱,4名帮工负责充装、搬运气瓶。
至案发时,槽罐车内尚存有待售液化石油气13.64吨,价值886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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