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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湖北8月9日电(通讯员杜珂 罗光旭)原荆楚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前新(副厅级)在任期间伙同儿子王荆江、胞弟王前贵联手受贿一案,由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8月8日,父子弟3人被同时送上了审判席。
王前新,男,1953年6月23出生,沙洋县人,汉族,中共党员,案发前系荆楚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厅级),博士,荆门市第七届政协委员。
据检察机关侦查查明,王前新自1993年担任荆门卫校校长至2008年改任荆楚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期间,经其直接签订的工程项目造价近6亿元。自1995年至2010年,王前新利用职务之便,单独和伙同王荆江、王前贵受贿人民币1377.33万元,价值5000元购物卡一张,美元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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