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的冯晨慧本是包头市第四十中学一名仍在试用期的教师,由于母亲精神分裂、弟弟年幼,她不得不放弃这份工作,打算回到呼市照顾家人,但在调取档案时,却遭遇单位索要“违约金”。面对有关部门,她数次质疑:“协议只约定正式签合同后需负违约责任,我尚在试用期,请辞为何要缴纳违约金?”
请辞被索“违约金”
冯晨慧今年26岁,大学本科毕业,2011年9月,通过层层考试被东河区教育局录取,分配至包头市第四十中学任地理老师,试用期一年。冯晨慧说:“入职时,我被通知到东河区教育局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是协议,其实只在一张纸的中央位置有这样一句话:试用期一年,表现好,一年后转为正式编制教师,转正后六年内不准调动。”
今年7月初,她给学校校长打电话,表达了辞职的意愿,并询问辞职调档事宜。校长答复:“教育局人事科称,离职可以,但必须要交违约金。”今年7月底,她前往东河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辞职,要求调档,得到的答复仍是需交违约金。
被违约金问题困扰的冯晨慧无奈之下在7月底来到东河区信访局信访,问题至今未解决。
昨日早晨,记者来到东河区教育局,人事科朱科长、分管人事的朱副局长均不在,政工科工作人员与朱副局长取得联系后,朱副局长表示:“等请示上级部门,调查清楚情况后,再给予答复。”
当事人无力承担“违约金”
冯晨慧没想到,自己的请辞会引出如此大的风波。
冯晨慧是个不幸的女孩,她10岁丧父,母亲嫁给继父后,带着她和比她小7岁的弟弟一同生活,继父打临工养活一家四口人,冯晨慧大一那年暑假,继父被查出膀胱癌,不久去世。之后三年间,她的学业都靠继父老板每年资助的7000元完成。冯晨慧从赤峰学院毕业后,顺利通过东河区教育局和昆区教育局招考,考虑到实习期东河区的工资更高些,急于挣钱养家的冯晨慧选择进入位于东河区的包头市第四十中学教地理,而放弃了二十九中的录取。
工作后,每个星期,冯晨慧都要回到武川照料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的母亲以及正在读高中的弟弟。现实问题让她感到,回到呼市才是最好的选择。几次权衡,她参加了今年呼市回民区教师招考,并以综合分数第一的优异成绩通过考核。但准备辞职时,却被索高额“违约金”。
冯晨慧说:“我等待着公正的裁决,以我的经济能力根本无力承担这些违约金,希望这件事能够快点过去,我的家人需要我。”(记者 万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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