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乌海市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低保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等民生政策,多项民生指标惠及困难群体。
截至6月底,全市共核定低保对象10758户、2174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6%。与2011年同期相比,全市低保人数减少519人。1至6月份全市累计发放低保资金3114.6万元,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221元。
到2012年,我市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到6500元和4300元,“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1210元和950元,孤儿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到1610元和1350元,均居自治区前列。
我市建立了低收入居民临时补贴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今年以来,共为26547名城市低保对象和农区五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795.56万元。
今年,市、区财政预算安排医疗救助资金345万元,目前已对89名困难群众进行医疗救助,支出资金53.9万元。
此外,我市启动并加强了老年养护服务中心项目建设,1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部建成投入使用。今年我市确定5个社区改扩建项目,建筑总面积3240平方米,总投资635万元,目前已全部建成。(柳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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