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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湛江8月9日电(梁盛 戴李春)记者9日从广东湛江雷州市政府了解到,当地法院近日审结湛江“涉黑第一案”系列案,该涉黑案残余分子5人分别获刑3年6个月至7年。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湛江雷州人陈安斌在经商过程中,不断将一部分社会闲散人员聚集其手下,逐渐形成了在雷州地区具备一定影响的黑恶势力。2007年初,陈安斌在雷州市附城镇成立“鸭毛公司”,此后的两年间,“鸭毛公司”在当地大肆进行控制、排斥经营鸭毛收购的个体户、商贩的欺行霸市违法犯罪,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打压竞争对手,有组织地进行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从2007年10月开始,陈安斌为扩大组织的经济势力,在垄断控制鸭毛收购行业的同时,以相同的方式对废纸收购行业进行垄断,先后与雷州地区部分黑恶势力达成共识,由其对废纸货源进行控制,将雷州各地的废纸统一归由其“废纸公司”收购。
2010年1月,该宗“湛江涉黑第一案”审结,以陈安斌为首的31名案犯分别获刑1至20年。
事隔两年之后,经法院审理查明,陈安斌领导的黑社会组织残余分子何某均、徐某栋、陈某养、邓某强、叶某权等人,在陈安斌的组织、领导、指挥下,从2007年初至2009年间,在雷州地区采取威胁、滋扰以及殴打等暴力手段对鸭毛收购行业、废纸收购行业进行垄断经营。为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何某均、徐某栋、陈某养、邓某强、叶某权分别参与实施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中的部分犯罪行为。
由此,法院依法判处何某均有期徒刑7年;徐某栋有期徒刑5年6个月;陈某养有期徒刑5年;邓某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叶某权有期徒刑3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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