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驾驶面包车到伊川办事,由于忘带行车证,被3名交警查扣,他们没有依法执法,却说只要给他们买两包烟,就可照顾并免予处罚。”8月7日,三门峡义马车主易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8月9日《大河报》)
自己既然违规了,受到处罚乃天经地义。何况,两包烟就能摆平,这已经很是“法外开恩”了,易先生应该千恩万谢才是。何况,现实中,还有那么多人,即便受了冤屈,在很多情况下顶多私下里发点牢骚,因为自己的嘴巴太小,最终不还是乖乖地掏腰包了嘛!即便有维权愿望,可苦于维权成本太高,且胜算的把握并也没有多大,于是只得将碎牙往肚子里吞,以求出入平安。
和此前河南淮滨县罚款“月票”相比,“两包烟”事件的危害性似乎更大。如果说,前者体现了有关部门“以罚代管”的懒政,因为其罚没的费用充公,没有进个人的腰包,至少还有一丝公义的影子,那么,“两包烟”则是赤裸裸的搜刮,是将权力完全当成了私有财产,将法律当成了个人手中可以随意揉捏的面团:如果惹他不高兴,则可以大嘴一张,指鹿为马,说黑成白,欲加之罪,总是不用担心“无词”的。如果看着你顺眼,能按着他的意愿做,哪怕不带证件的“违规”,也会瞬间“合法”,马上就给予轻罚或免于追究。这是可以预见的结果,但却是真实的“公权私用”,“以权谋私”,受伤害的,不仅仅是法治的严肃性,更有老百姓对权力行使自由摇摆的极度失望——这就是为何在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多人选择集体“失声”的原因。可喜的是,易先生并没有甘心就范,相反,他选择了较真:通过录音采集证据,进行维权。其表现出的权利意识,真是令人刮目相看。如果不是他的“较真”,有关部门会有“一旦查出问题,绝不手软,坚决处理”的表态吗?看来,只要民众的权益意识能够觉醒,只要诉求的渠道都能畅通,只要民众面对滥权行为都能及时喝止,公权力还是会受到一定制约的。
需要追问的是,为何有关部门不能及早发现,并让滥权者付出足够的成本?百姓的“失声”毕竟是一种无奈,但公权部门的“失明”却不该由“较真哥”来被动唤醒。如果说,集体失声是对滥用权力者的变相鼓励,公权部门的“失明”更是如此!所以,我们送给“较真哥”以掌声,更要送给有关部门一个“嘘”!
[稿源:红网]
[作者:晴川]
[编辑:王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