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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一老板交通肇事将一村民撞成植物人,在明知法院判决已经生效的情况下,为逃避130余万元赔偿款,精心密谋,伪造协议转移财产。在相关法院及公安部门的积极努力下,经过103天的严密侦查,刑拘了二人。近日,肇事车主最终履行了法律义务,并与受害人家属达成和解。
村民被撞成植物人
2010年12月8日,安庆市潜山县五庙乡境内,安庆一老板吴某驾驶汽车撞上了黄某的摩托车,造成村民黄某重伤,经医院诊治黄某成了“植物人”。法院于2011年12月13日作出判决,吴某及实际车主章某、车辆挂靠单位、保险公司共同承担各项损失共计170余万元,其中保险公司及车辆挂靠单位的48.6万元赔偿金已全额到位,但实际车主章某应赔偿的130余万元中,除了在黄某住院期间给付的5万元外再未支付。
通过法院调查了解,章某在安庆从事水暖器材经营,已经有3年,在事故发生后,章某就申请注消了营业许可证。但是章某经常出入于另一家水暖器材经营店。
为逃避赔偿转移财产
5月31日,法院执行人员对这家店进行工商登记调查。意外的是,这家店经营业主竟然是章某的弟弟章某某,登记时间为2011年6月7日。
执行人员依法对该经营部装满货物的四间仓库实行了查封。6月14日再次准备对查封的往来账目等进行开启核实时,却发现封条已撕毁。
两人被刑拘令赔偿有果
章某某为了证明该经营部是合法转让取得,向法院提交了与章某签订的“转让协议”一份。执行人员对参与签订协议的所有人员逐一核实,原来,该协议由章某、章某某、檀某、胡某等人在望江县胡某家中共同伪造而成,其目的就是帮助章某规避执行。
7月4日,章某某和檀某被刑事拘留。此时,被执行人章某终于露面,表示愿意尽其所能积极筹措赔偿款,最终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由章某交付赔偿款66.7万元后了结该案。
7月25日上午,法院执行人员将该笔赔偿款送到受害人家中。(张新华、乔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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