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江苏睢宁的戈某和轩某是一对情人,2008年7月,两人背离各自家庭,来到宿州市泗县刘圩镇,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在一所废弃的小学院内开办小炼油厂,非法从事炼制橡胶油的生意。在短短五个月内,共计非法生产、销售橡胶油约有60吨左右,价值20余万元。遭群众举报后,戈某和轩某潜逃,今年5月被宿州市经侦支队民警抓获。归案后,戈某和轩某对非法从事生产、销售橡胶油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8月8日,两人双双被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孙明华、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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