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艳涛)近日,国家发改委将下达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4000万元,将全部用于市、县以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
省发改委要求,严格执行省上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不得随意更改建设内容和扩大建设规模。并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建筑结构和建筑功能。同时,要确保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的公益性,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机构主要服务对象为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失能失智和半失能老人。
2012年陕西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包括:
宝鸡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楼
汉中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
西安市高陵县养老公寓
延安市吴起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公寓
延安市子长县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
西安市新城区航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咸阳市秦都区彩虹日间照料中心
铜川市宜君县养老服务中心老年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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