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听时间:9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3:30
在线律师:马勇(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女士:我与男友共同生活了好多年,最近男友有外遇,我接受不了便提出分手,并要求他赔偿我青春损失费,男友也同意赔偿20万元,并写有字据,现男友反悔不愿赔偿,请问,如起诉,法院能否支持我的请求?
马律师:很难获得支持。同居生活是双方自愿选择的一种生活方式,如没有民法规定的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具体行为而单纯以 “同居”向法院提出请求让对方支付青春损失费时,一般是得不到支持的。因为这种请求既没有法律依据,也违背了社会的善良风俗,不存在真实的经济关系,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你如果起诉到法院,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8月11日上午9:30-11: 30 下午1: 30-3: 30接听《律师在你身边》热线(025)96096-1-1的是江苏金宪律师事务所的李允治律师。
律师在你身边
主持记者:邢媛媛
每周一至六9:30-11:30
热线:025-96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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