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孙兰兰)从去年6月起,江苏就开始按月公开保障房的建设信息。日前,省住建厅出台《江苏省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各市县形成比较健全的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信息、分配以及退出信息全部公开,而且对公开时间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要求,在年度建设计划确定后的20个工作日内,相关信息必须公开,让老百姓了解当年将建设多少套保障房、竣工多少套;每个新项目立项后的20个工作日内也必须及时更新项目清单。分配信息在每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公开,以后每个月后10个工作日内更新,公开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隐蔽部分号码)、申请住房保障类型、登记日期等。退出信息也需要公开,内容包括原保障对象姓名、原租购保障性住房类型、套型面积、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
各级住房保障部门要在部门的门户网站设立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按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设立相应子栏目。并且实现省、市、县(市、区)信息公开平台相互链接,可互相访问和查询。同时还要发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的作用。记者了解到,保障房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也将纳入今年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巡查范围,实行年度目标责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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