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艳丽被邻居以违建扰民起诉
■物业称马家未出示施工许可证明
■记者发现别墅区私搭乱建普遍
近日,名模马艳丽因在别墅“私建”小楼被邻居以违建扰民为由诉至北京市朝阳区法院。记者了解到,此案绝非个例,折射出近年来别墅区私搭乱建愈演愈烈的乱象。法律专家指出,究其原因,除了业主缺乏道德意识、法律意识之外,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也是“鼓励”违规的重要因素。
事件
“私建”小楼遭起诉
马艳丽曾在国际模特大赛中获得冠军,此后创立MARYMA高级时装定制品牌。她的一处住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将她告上法庭的正是住在其西面的邻居李女士。
李女士告诉记者,“原来两楼之间有五米左右的直线间隔,但马艳丽的三层小楼盖起来以后,间隔只有两米左右了,我家的安全、采光、隐私都受到影响。”8月7日下午,记者在李女士的院子里看到,马家的新楼紧贴原来小楼后侧修建,靠近李女士家一侧比原楼宽两米左右,而新楼二层比一层还要宽约半米,两家楼房的横向间隔因此大大缩短。
李女士告诉记者,今年6月马家小楼二层盖好后,李女士发现小楼对自己的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开始与马交涉,而此前马从未主动与其商量过盖楼一事。最终双方未能谈妥,李女士要求房子只盖二层,宽度不能超过马家原先的楼;但马坚持盖三层小楼,维持当前宽度。“我也找过物业、城管,城管要求马家停工、出示相关施工所需证件,但她家对此不闻不问,等城管走后照常施工。”李女士说道。
7月24日,业主李女士以安全、采光权、隐私权受侵犯为由将马艳丽诉至朝阳法院。记者7日从朝阳法院了解到,此案正在审查阶段,尚未正式立案。
调查
别墅私搭乱建已成普遍现象
记者7日在马艳丽家见到了她的侄子马道林,他表示,马艳丽不常住这里,修建楼房一事主要由他打理。马家动工前他曾与物业、李女士家打过招呼,但未表明盖三层。他强调,盖楼不是私搭乱建,而是扩建,此前屋子后面就有两层楼,此次施工是将两层楼拆掉再盖。
马艳丽8日通过其助理杨海燕以邮件方式回复记者称,“这次邻居的起诉,很可能因为马艳丽正在国外出差,对方以为她对投诉置之不理,一气之下诉诸媒体和法院。”
负责涉事小区物业管理的北京霞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马家最初是以正常装修为由获得了物业的开工许可,并交纳了5000元装修管理费,当物业发现其开始盖楼后,曾上报城管。至今,马家尚未出示任何施工许可证明。“如今小区里到处都在私搭乱建,但物业公司只有劝阻权,没有执法权,我们也没办法。”记者发现,一进小区大门就可以看到几家院里都在盖新楼。
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欣说,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不论进行房地产开发还是在验收合格后的项目基础上再次施工,都需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如果马艳丽没有获得相应证件,那么她新盖的小楼可以算作是违章建筑。
管理
执法难度较大
郑欣表示,由于管理部门职责划分不清晰,对于别墅私搭乱建案件的执法难度较大。
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北京市的相关规定,新建小区在规划验收前的违法建设由规划部门查处;验收合格后产生的违法建筑是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也就是城管部门查处。但是,发现违章建筑后应如何查处、通过何种程序拆除,仍缺乏具体细则。
“其实按照已有的法律、法规,私搭乱建事件并非要通过对簿公堂才能解决,但正是因为管理难的问题,受侵害人不得不到法院去起诉,由法院在判决之后强制拆去违章建筑。”郑欣告诉记者。
郑欣还表示,近年来别墅区私搭乱建纠纷层出不穷,通过法院判决走“强拆”程序的仍是少数。
许多时候,如业主间经过协商、认为彼此的私搭乱建不影响对方,这种违法行为就不会被追究,正所谓“民不举、官不究”;即便产生纠纷,也有大量业主选择通过经济赔偿私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专家王成表示,有关部门需要加大执法力度,让私搭乱建者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这不仅有利于住宅小区的有序管理,也可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推动法制社会的建设。
新华社记者 王晓洁 涂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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