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王倩)8月9日,省国土资源厅公布2011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达标县(市、区)名单。经过专家组评审,全省41个县(市、区)达到初审要求。
此次评选组成员由国土厅的规划、耕保、矿管、地勘等相关处室的专家组成,依据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对照创建达标评分指标体系,对提交申请材料的全省45个县(市、区)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查。达标县(市、区)名单如下:太原市:迎泽区、晋源区、尖草坪区、清徐县;大同市:大同县;朔州市:应县;忻州市:定襄县、宁武县;吕梁市:汾阳市、兴县、岚县、临县、柳林县;晋中市:榆次区、介休市、和顺县、太谷县、平遥县、祁县;晋城市:泽州县;临汾市:侯马市、曲沃县、安泽县、襄汾县、乡宁县、翼城县、蒲县、古县;运城市:盐湖区、永济市、河津市、新绛县、绛县、稷山县、闻喜县、万荣县、临猗县、夏县、垣曲县、芮城县、平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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