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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长沙8月9日电 “会员卡过期作废,充值余额不退”是很多消费者经常遇到的烦心事儿。长沙市工商局本月清理“格式化合同”中明确,相关行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将给予查处。
时下,各种美容机构、文化娱乐场所、健身休闲项目等盛行办理消费卡或会员卡。但这类卡很多都规定有效期为1至2年不等,且“到期作废,不能退现金”或“到期不退余额,需继续充值才能激活”。对此,广大消费者无奈之余多选择接受,久而久之竟“习以为常”。
长沙市工商局在8月份开展的清理整顿中发现,“到期作废、余额不退”属于典型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化合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这类条款对消费者显失公允,且利用预置条件单方面减轻、免除商家民事责任。而根据人民银行、监察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意见,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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